中國光伏報廢浪潮的興起:政策
過去二十年來,中國光電產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擴張,連續17年位居全球光電模組產量第一,連續9年位居全球裝置容量第一。
2025年第一季度,中國的總裝置容量為 太陽能光電發電(946吉瓦)和風力發電(536吉瓦) 中國光伏發電裝置容量首次超過火力發電裝置容量,標誌著中國能源轉型邁出了重要一步,也預示著未來可能出現的長期結構性趨勢。截至2026年3月底,中國光電累計裝置容量將進一步成長至約 1.24TW。

在碳中和發展情景下,預測表明,中國的光伏累計裝置容量可能超過 2035年達2.8太瓦 並可能採取 2050年達到6太瓦。
這種快速部署預計將導致報廢光電模組數量激增。晶體矽(c-Si)組件佔據了85%至95%的市場份額,其設計壽命通常為25至30年。然而,由於故障和提前更換,實際使用壽命可能會縮短至15至20年甚至更短。
基於模型的預測表明,中國將在2030年左右迎來第一波大規模光電站退役潮。然而,目前光伏廢棄物已在生產過程中、因天氣原因造成的損壞以及更新換代等環節產生。據估計,到2030年,光伏廢棄物總量可能達到約150萬噸,到2050年將增加至近2,000萬噸。
更全面的預測表明,到 2045 年底,累計退役產能可能達到 675-752 吉瓦,相當於 5,000 萬至 6,000 萬噸廢棄模組。
重要的是,這種廢棄物代表著重要的二次資源。典型的光伏組件包含鋁(約16%)、玻璃(約67%)以及一些含量較少但價值很高的組分,例如銀(約300克/噸)、銅和高純度矽(6N純度)。特別是,太陽能電池中的銀含量約為24,100克/噸,遠高於原生礦石中的銀含量,而銀的價值佔光伏組件經濟價值的60%以上。
因此,報廢潮既帶來了環境挑戰,也帶來了資源回收的策略機會。

表 1. 2023 年以來中國部會和國務院發布的與光伏回收和管理有關的主要國家政策法規。
迄今為止,中國已積極建立光電廢棄物管理監管架構(表1)。此體係以《環境保護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總體性法律為基礎,形成由上而下的治理結構。
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於2023年發布的《關於促進退役風電和光伏設備回收利用的指導意見》,這是中國首個專門針對光伏設備回收利用的國家指令。該政策概述了分階段的目標:
2025年:建立基本的回收責任機制並提高標準
到2030年:建立與退役量相符的綜合回收系統
改變遊戲規則的是“固體廢物分類和代碼目錄2024 年,生態環境部 (MEE) 發布了《光電廢棄物管理條例》,首次將光電廢棄物定義為可回收廢棄物,而不是危險廢棄物。

這為回收商和加工商提供了一個更靈活的監管環境來處理光伏廢料。後續政策更新將於2024年進行。重點能源領域大型設備升級改造行動計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指導文件》進一步強調了設備更新、回收技術和財政激勵措施。

中國的模式可被視為一種混合治理模式。它融合了歐盟採用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EPR)框架等要素,在該框架下,生產者對報廢產品承擔責任;同時,它也適應了中國公用事業規模光伏發電的部署結構。大型發電公司預計將在強而有力的中央協調下,承擔退役設備的責任。
中國的模式可被視為一種混合治理模式。它融合了歐盟採用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EPR)框架等要素,在該框架下,生產者對報廢產品承擔責任;同時,它也適應了中國公用事業規模光伏發電的部署結構。大型發電公司預計將在強而有力的中央協調下,承擔退役設備的責任。
近期,能源部發布了《廢棄光伏設備回收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1463-2026),這是首個部級標準,對光伏設備回收的污染控制要求進行了規範。
這些標準旨在確保整個產業的一致性、可擴展性和環境合規性。此外,目前還有許多新標準正在製定、審查或批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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